黎智英案|社交媒體專家專家證人作供 不確定轉寄訊息會否被標籤
撰文: 梁錦麟
發布時間: 2024/05/21 16:50
最後更新: 2024/05/21 17:33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21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院)續審。控方應辯方要求,傳召社交媒體專家證人作供,專家證人被問及能否確認,轉寄自己訊息予他人是否不會標籤為「已轉寄」時,專家表示未有進行相關實驗,故未能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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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踏入第80天審訊,控方應辯方要求,傳召社交媒體專家證人、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由辯方盤問。鄒供稱,其專業為操作通訊軟件WhatsApp、Signal及Telegram,以及社交平台Facebook、Twitter和影像平台YouTube等。
鄒確認警方於2023年4月18日曾去信給他,要求他替本案撰寫專家報告,鄒於同年5月19日撰寫專家報告。鄒另確認信件涉及本案控罪詳情、《蘋果》高層的認罪案情、「從犯證人」李宇軒及陳梓華的認罪案情等。
黎一方向鄒展示被告黎智英發送給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的訊息,黎在同時間亦發出相同訊息給另一人,黎一方問及鄒能否確認,轉寄自己訊息予他人,是否不會標籤為「已轉寄」。鄒表示,由於他未有做過相關實驗,故未能確認。
餘下時間控方將續播放黎的訪談節目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》及黎接受台灣媒體訪問的片段,控方完成舉證後,雙方將押後處理中段陳詞。
聆訊明(22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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